安徽农业大学“省高校博士后工程”博士后岗位招聘启事

 

安徽农业大学“省高校博士后工程”博士后岗位招聘启事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我校高层次创新型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我校学科发展,增强我校吸引和凝聚高层次人才的能力,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博士后工程实施意见》(教人[2008]4号)和《安徽农业大学关于设置博士后岗位的实施细则》(校人[2008]38号)精神,决定招聘博士后12名。

一、博士后招聘岗位

学院名称
博士后岗位名称
博士后岗位数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茶叶次生代谢与制茶工程”或“茶树育种与生物技术”或“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
3
林学与园林学院
“木材科学与技术”或“森林可持续经营(低碳经营模式)”或“森林保护学”
2
生命科学院
“遗传学”或“生物物理”或“微生物学”
2
农学院
“作物分子育种”或“作物栽培生理”
1
“作物栽培技术”或“种子科学与技术”
1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或“安徽省地方动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生物育种”
1
“基础兽医学”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1
资源与环境学院
“农药学”或“环境工程”
1
备注:各设岗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合作导师简介以等信息请登陆安徽农业大学网站 “http://www.ahau.edu.cn/chinese/Teachers.htm”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4、能保证聘任期间全时(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从事博士后岗位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竞聘博士后岗位;

  三、聘任程序

  1、应聘者与我校各博士后岗位拟合作的导师联系;

  2、应聘者与拟合作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后,向人事处提交《安徽农业大学“省高校博士后工程”博士后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附件2)及《安徽农业大学“省高校博士后工程”博士后岗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审核表》(附件3),明确申报岗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⑴表明个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如:获奖、鉴定、专利证书、学术论文等)、学位论文、成绩单等材料。

  ⑵身份证复印件、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办完博士毕业离校手续的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需加盖学位办公室的公章)、体检合格证明(三甲医院或指定医院)。

  ⑶以下不同身份的申请人还应提供的材料:

  ①辞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

  ②留学博士: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均应对何时何校获博士学位有明确的说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在国外获《长期居留证》的博士,需提交该证件的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含已分配工作的统招统分博士)和委托、定向培养博士人员:需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并写明出站后“是否可自主选择工作” (签字盖章方可有效)。在职人员竞聘博士后岗位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时从事博士后岗位工作的函件。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初审并根据同行专家的初审意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4、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的高校博士后专家评审委员会,对设岗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5、省教育厅对评审通过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两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报表》报省人事厅核准。学校与拟聘人选签定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工作目标、教学科研任务、聘期、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

  四、经费与待遇

  1、聘任期内的博士后人员,纳入聘任学校人事管理范畴,其人事、组织关系、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障等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执行。

  2、学校对聘任期内的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资助经费3万元,省财政安排特别资助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和生活津贴。对延期聘用的博士后人员,省财政将不再予以资助。

  3、聘任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凭省人事厅博士后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暂住手续。其子女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其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由学校安排临时工作,与我校聘用制职工同工同酬。不需要安排工作的,由学校发放夫妻分居补贴(每月500元)。

  4、学校为博士后提供住房补贴(每月800元),并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包括必须的仪器设备和科研经费等。

  5、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为聘任的博士后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择优提供经费资助。

  6、聘期届满并履行聘任合同的博士后人员,由省人事厅、省教育厅颁发《博士后证书》。在省内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具备同等效力。

  7、博士后人员聘任期满,除有协议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为聘期届满的博士后人员的合理使用创造条件,并做好其就业引荐服务工作。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6月中旬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梦飞

  联系电话:0551—5786168

  E- Mail:limengfei@ahau.edu.cn

  地 址: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 (1教343)

  邮 编:230036

  安徽农业大学人事处
   2009年4月1日

  附件1: 安徽农业大学“省高校博士后工程”博士后岗位应聘人员申请表
  附件2: 安徽农业大学“省高校博士后工程”博士后岗位应聘人员基本信息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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